为提升人才培养方案质量,保障专业人才科学全面发展,9月5日,学前教育第二学院在香语轩会议厅召开了学前教育(五年制专科)、学前教育(三年制专科)、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早期教育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学院内部论证会议。教务处李建军处长、学前教育第二学院范雪飞院长、学前教育专业负责人邹喜燕、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专业负责人沈美娟、早期教育专业负责人顾雪琴、院长助理李鸣凤参加了会议。
论证会上,范雪飞院长组织三位专业负责人对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的入学要求、修业年限、职业面向、培养目标与培养规格、课程设置与要求、教学进程总体安排、实施保障、毕业要求等内容悉数展开深入探讨分析,在遵循《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国发〔2019〕4号)、《教育部关于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职成〔2019〕13号)、《江苏省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办学单位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实施方案(试行)》(苏教职〔2021〕8号)等文件精神的同时,充分考虑学生发展的实际需求,有效优化各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
教务处李建军处长到会参与论证,明确人才培养方案是引导专业教学工作的重要纲领,必须精心设计与反复打磨,确保其合理性和规范性,并在课程设置、学时安排等方面给予了悉心指导,强调突出岗位实践能力培养,体现工学结合、理实一体、岗课赛证融合、校企协同培养等先进职业教育理念。